參酌國家語言法草案第二條,國家語言指台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等語,「台語」一詞為固有族群之自然語言中台灣河洛語,已經約定俗成的自然稱謂。本提案以台語一詞稱呼台灣河洛語,與客語、原住民語、新住民語平等視為國家語言之一類。 台語傳承以比例原則明顯有大幅流失的危機,設立台語公共電視台,屬關鍵性救濟手段,應列入全國文化會議議題。
待附議人數:497